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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滿意租車”公司竟不退押金?
- 分類:新聞資訊
- 發布時間:2023-08-18 16:05:36
“滿意租車”公司竟不退押金?
- 分類:新聞資訊
- 發布時間:2023-08-18
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
編輯: 謝凌瑾 來源: 江西晨報
近日,市民張先生撥打晨報熱線反映,他最近因租車問題而煩心不已。“還了租的車輛后,租車的押金一直拿不回來。”
租車公司不退押金
據張先生介紹,去年12月11日,因為公司需要用車,他就在撫河中路一家叫“滿意租車”的租車公司租了一輛汽車。“當時我們商量的結果是租金一天250元,押金為2000元。”張先生說,他是去年12月11日晚上將汽車開走的,12日開了一天后,13日就歸還了。“由于沒有隨身攜帶收據,還車的時候,租車公司的負責人就說等我拿了相關票據后再退押金。”張先生說,目前南昌租車的情況是,租車者在歸還車輛后,并不能全額退還押金,還要押500元,待兩個月后租車公司確定沒有違章情況,就會將押金全部退還。 “由于工作比較忙,考慮到收據在我手里,我當時就想等兩個月后一起來辦理。可是令我沒想到的是,當我索要押金時,租車公司老板卻說當時已經把押金退給我了。”張先生說,“收據還在我手里,租車公司怎么可能會把錢退還給我?”

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
記者與該租車公司的負責人取得了聯系,該負責人表示,希望記者和張先生一起到他公司詳細了解情況。隨后,記者與張先生一起來到了“滿意租車”,并通過電話與該負責人取得聯系,然而,該公司負責人卻稱他不在店內,暫時不能回來。
“我是按合同辦事的,什么情況我們都清楚。”該負責人在電話里這樣告訴記者,當記者提出要看合同的內容時,該負責人則表示,媒體不是執法部門,他不會提供,如果是工商和法院等部門來查,他會提供。
張先生說,當時他是簽了一份合同,但是合同只有租車公司有,當時張先生也表示需要一份合同,但是租車公司負責人說沒有必要,只是在收據上蓋了一個章。在張先生所提供的收據上,記者看到,收據上所蓋的章不是租車公司的,而是“南昌福強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”的。
隨后,記者將情況向西湖區工商局進行了反映,目前,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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